考试过程
(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高职对口单招考试采取“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文化课考试设1门必考科目和2门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选考科目为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4门课程,具体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2门选考科目。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以上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基础模块预备级(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计算机应用基础》(Windows7+Office 2010)(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职业道德与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
语文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两科选考科目采取合场、合卷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为90分钟。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群体,免予文化课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具体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命题、自主组织实施考核,满分150分。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日 期
5月15日(星期六)
科目及时间
8:30—10:00
语文
10:30—12:00
选考科目
12:0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校根据生源情况自定并通知考生)
地 点
各招生院校
(三)成绩公布
2021年5月25日前,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考试局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六、招生录取
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院校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各招生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通过录取系统将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合格考生投档到相应的招生院校,由院校择优网上录取。考生的录取结果分别由省考试局报名系统以及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向广大考生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